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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玲 肖樟琪 许沁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0年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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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玲 肖樟琪 许沁怡
摘要: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但由于长期以来向物质文化遗产倾斜,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始于20 世纪90年代末。30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重大成就,逐步建立起以原文化部(后更名为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为主要保护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法律保护核心、以“国 家 + 省 + 市 + 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主要保护制度并包含大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高度重视,多次前往山西、陕西等文化遗产积淀丰厚省份考察调研,并就文化遗产保护做出重要指示。中共十九大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部分写进报告中,以推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30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国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与非遗保护国际化;加强了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文旅融合下推动非遗商业化发展;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促进乡村振兴;建立起非遗生产性保护与区域性整体保护新模式。(摘自《行政管理改革》2021年第11期,原题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0年:成就、问题、启示》,约13000字)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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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卷·期:2022·29·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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