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期刊正文

建国初期华北农村婚姻制度的改革
The Reform of Marriage in Rural Northern China early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RC
[中文引用] [英文引用]
[HTML下载] [Word下载]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419人次已阅读该文]
张志永
河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433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在华北农村占主导地位,严重阻碍了社会进步,改革封建婚姻制度已成当务之急。1950年5月我国颁布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在华北农村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的婚姻制度改革,经过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建立婚姻登记制度,最终实现了从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向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嬗变。
Abstract:
关键词:建国初期 华北农村 婚姻制度 改革
Keywords:
分类号:
出版年·卷·期:2002·9·第5期
页码:
DOI:10.3969/j.issn.1005-4952.2002.05.010
参考文献:

欢迎阅读《《当代中国史研究》》!您是该文第419位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