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实践 |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ational Minority Regional Self-Government System in China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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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养第[1] 韩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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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100800甘肃省临夏州民族学校政治经济教研室,73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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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不但全面恢复了民族工作机构,而且重申了过去行之有效的各项民族政策。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了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大政治优势,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从民族地区发展的角度来看,西部大开发,实际上就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大开发。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构想的逐步实施,民族地区必将迎来其发展史上新的历史性机遇,将进一步印证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
Abstract: |
关键词:新时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发展 完善 实践 |
Keywords: |
分类号: |
出版年·卷·期:2002·0·第4期 |
页码: |
DOI:10.3969/j.issn.1005-4952.2002.04.005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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